给你一千万毁你的容,你干吗?
从合肥警方的官方微博上获得消息,关于周某某被陶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法医已对周某面颈部和耳部的容貌损伤情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周某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由于周某的颈部及双手功能仍处于康复期,暂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待伤情稳定后再行被充鉴定。一个被坐实的消息、一个被坐实的鉴定结果,是悲是喜?
在此之前,曾有媒体披露,周岩小姨李云称,该事件之所以曝光,是缘于担心警方不进行伤情鉴定,至使该案一直拖着无法进入诉讼。在2月20日曾有2名法医和2名民警到周家,并没带医疗器械,问及是否还需进行第二次治疗,当得到明确答复后,称无法进行鉴定,按照目前的状况只能鉴定为轻伤,只有等治疗终结时才能鉴定,时间在一年左右。当时距陶汝坤被关押已经有五个月,而他也不可能永远被关押,于是周家想到上网发贴求助。
从鉴定结果为重伤到十多天前的轻伤,正是基于事件被曝光之后的截然不同结果。或许此间产生的一个感慨在于,当你面对被强权屈辱的一刻,请不要低下你谦卑的头颅,而是应该把事情放到太阳底下,让更多的人来充当良知的裁判,让媒体与舆论监督事件发展的经过,以此支撑起法律公平公正的脊梁!
当媒体以“合肥官二代求爱不成将当少女毁容”为标题曝光此事件后,激起了千层巨浪。也许从许多理性的声音里认为,该事件之所以被网民强烈关注,成为近期来占据各大网站首页的因素是源于“官二代”这枚标签!媒体激化了公众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其家属的仇恨态度。或许不可否认,在当前的环境之下,“官二代”“富二代”之所以成为众矢之的,是因为在某些事件之中他们身处优越的平台,占据常人所不能及的生活条件,但其行为却在藐视这个时代的道德与制度,这种表现出的行径深深抵触着普通个体的神经,成为这个时代的痛点,成为普通群体所不能容忍的对象。
当然把这起毁容事件剥离“官二代”这枚标签,是否会引起媒体与舆论的高度关注呢?这应当是不可否认的!纵然在某些带有标签的事件之中,大众情绪会从理智转为愤怒,会把指向靶心的矛头转为更多的无关者。但最重要的在于,一个事件之中犯罪人的手段、受害者受伤害的程度是成为公众聚焦的根本原因所在。诚如在合肥毁容案中,受害人周岩被重度烧伤,严重毁容其头面部、颈部、胸部等严重烧伤,一只耳朵也烧掉了,烧伤面积超过30%,烧伤深度达二度、三度,面目全非,生活步入生不如死之境。惨不忍睹的容貌、残忍的犯罪手段,激起了人性的痛感与怒意,成为点燃是该案成为被聚焦的关键点所在。
当声讨与责骂之声不绝于耳,犯罪嫌疑人之父在新浪微博上公开道歉,恳请公众原谅,称自己没教育好儿子,并会一如既往地提供钱财救助周岩。同时他在合肥论坛发文,称因为无法满足周家提出一千万巨额的赔偿要求,因而导致事件的曝光。同进也贴出了在周岩被毁容之后所支付的医疗费用。随后各大论坛出现指责周家撒谎,在收取治疗费用之后且向陶家索取一千万赔偿的说法,一贴激起千层之浪。
针对医疗费用的情况,周家在面对镜头时也表示,在周岩受伤之后陶家确实表示出了歉意的诚意,也支付了33万多元的周岩医疗救治费用。但对于为何陶家会终止救治,是缘于周家拒绝在一份关于陶汝坤有积极救治和自首情节与事实有重大出入的材料上签名。对于陶文所言的要求其赔偿一千万的说法,周家极力否定,并称撒谎,而280万和一套房子的事也是陶家自己提出的。
对于陶家缘何拒绝支付药费、周家是否要求赔偿一千万,双方不一的说词我们无法认定谁是与谁非。但其间不可否认的是,陶家在前期确实积极地支付了周岩的救治费用,用陶文的话来说是为儿子赎罪。作为父母的角度而言,这种心情诚可理解,希望能够以实际行动来取得被害者家属最大程度上的原谅,以换取儿子的轻判。但是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果周家真的索要一千万过不过份?这一千万能否换来被害人将来如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就在论坛之中为陶家与周家的谁是谁非争论不休之时,有著名评论人因此发出呼吁,不要让此案走入药案的老路子,言意之下不要让舆论的声音影响司法的裁定,不要让某一片面的声音让喊杀之声响澈于耳。也不要让所谓官二代的标签影响司法的公正与公平。
随后各论坛中出现针对陶周两家的贴子,极尽渲染之色,而引为媒体关注的是陶汝坤关押期间依然有人在人人网以他的名义发出的消息,后经警方证实为虚假消息并在追查之中;而一组关于周岩与男生合影的照片称是其男友多多也引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后经证实该照片实为同学聚会所拍;同时关于周岩休学问题也被成为说事的话题,并因此生出多种猜测,贴主信誓旦旦表示大家对于周岩的同情与关心是错误的。
我不清楚,一个人被毁容的最后,是否应该同她的生平联系起来,然后再细细思量是否应该抱以同情的心态对此表示同情于否支持于否?由此想到那位被李昌奎【屏蔽文字】的女子,我们是否同样要以她生平的为人作为支持的裁量?那位被赛锐用27刀在大庭广众之下残忍杀害的少女,同样先追问她的生平在做出同情于否的心态?
在那些有声有色、详述周岩生平的贴子里,无法得知其真正的用心基于何处,只知道在所有的成年人犯罪的毁容案件中,即使被害者在生命渡过危险期得以延续的前提下,案犯均被处以极刑!只知道犯罪人所实施的对象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曾经的妻子、伴侣,都没能成为逃脱法律轻判的理由。
虽然能够成为法官的人极为少数,但内心操持的善良与明辩是非的心,让大多数人成为了聚焦案件中的公义的裁量员,用人心说话用良知作证支撑起法律的尊严与公正。
如果给你一千万毁了你的容?你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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