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羽 发表于 2012-11-7 13:17:40

公司高管涉受贿240万受审 哭求从轻处分

       昨日,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原总司理徐惠兴被控受贿240万余元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然审理。  据指控,2005年6月,广州源×环保投资无限责任公司的杨培仁为了从广远公司谋得互助项目和其他长处,曾屡次向徐惠兴贿送100万元人民币、美元5000元及价值人民币3万元的财物。为此,徐惠兴中止了广远公司原先与某科贸公司的中介署理合同,指定该署理业务由杨培仁承接,为期8年。
  徐惠兴还收受了天星船务无限公司(香港)为其管理的信用卡一张,6年来算计消费32万余元;以及南海桃园、一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籍球卡2张,算计116万余元。
  在庭上,徐惠兴哭泣着说:“请法庭给我一次时机,从轻处分。”公诉人指出,徐惠兴虽在案发前退还80万元给杨培仁,但是属于被动退赃。徐惠兴无视国度执法,使用职务方便,收受别人财物,为别人谋牟利益,其举动曾经组成了受贿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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