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羽 发表于 2012-12-18 08:25:03

男子被多人追赶跳江溺亡 警方称自行跳江拒立案

  光棍节之夜,24岁的邓健中与朋友在广州喜喜酒吧通宵狂欢。打烊后,在酒吧员工的追赶下,邓健中跳入珠江,不幸溺亡。此前饮酒期间,他与几位客人发生过纠纷。
  事发后,辖区派出所以邓健中自己跳江为由拒绝立案。但家属认为,死者是被酒吧保安追赶,无奈之下才跳江的,“如果没人追,他不会攀栏跳江,为什么不追究追赶者的责任?”邓父申诉未果,拨打新快报热线求助。
  对此,有律师认为,追赶者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或间接故意致人死亡,死者家属可请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同时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申请民事赔偿。
  夜店狂欢
  小纠纷埋下祸根?
  11月11日,是年轻人所谓的光棍节。
  当天深夜12时许,住在广州荔湾区芳村的袁彩妹接到邓健中电话,对方相邀到海珠桥边的喜喜酒吧,她爽快应约。
  袁比邓小三岁。二人两年前相识,是肇庆封开县长安镇的老乡。袁彩妹说,24岁的邓健中对人很好,很少发脾气,在朋友聚会上,经常会抢着埋单。两人很快成为好朋友,曾多次一起吃夜宵。
  到达酒吧时,已近次日1时。邓健中和自己的初中同学林广奇坐在舞池隔壁的桌台上,酒吧里一位身穿西服的年轻男子正与邓健中猜拳。袁彩妹倒上一小杯酒,西装男子随即离开了。
  袁彩妹说,邓健中那晚心情不错,不时说说笑笑。三人对饮片刻,林广奇和邓健中相继出门接电话。此时,邻桌一位瘦个青年男子走过来,拿走了袁彩妹面前的酒瓶,她执拗不过。邓健中回来知情后,便上前与该男子抢夺。两人的举动引来众人围观,很快多名保安闻讯而至,将两人拉开。
  向保安反映情况后,事情很快平复。邓健中再次倒上一杯酒,大饮一口后出去买了一包烟。当他递给林广奇一支烟,发现少了打火机,正在寻找时,邓健中的目光再次和瘦个男子不期而遇。两人走向对方,双方目光凶狠,此时有保安上前拉住邓健中,动作很大,有人箍住邓的脖子,有人则抓住头发。
  袁彩妹说,当时场面很混乱,她有些害怕,转身跑出酒吧后门,在沿江路边等待。其间,袁彩妹向邓、林两人打电话,但没接通。袁彩妹说,邓健中后来跳江很可能与这起意外的纠纷有关,但此说法没有得到警方证实。
  离奇跳江
  六日后找到尸首
  凌晨3时酒吧打烊,客人陆续离开,邓健中他们也从后门出来了。
  站在50米外的袁彩妹看到,一群身穿黑西装的男子从酒吧出来,在邓健中面前,有人用手指着他。邓起身就往袁彩妹跑来,那一群人紧追其后,袁见状也跑了起来。
  快到海珠广场边一处公交车站,袁彩妹回头一看,邓健中不见了。她停下来,很快被西装男子抓回酒吧,对方让袁彩妹联系邓健中,但邓的手机无法接通,她趁机报了警。民警到现场后,袁彩妹脱了身,她准备坐的士离开,又想起邓健中,便打电话问林广奇,但对方说不知情。袁彩妹突然忆起,刚才有路人在海珠桥边叫喊“有人跳江了”,她有一种不详的预感,于是再次打110。
  袁彩妹请求立即寻找邓健中,但没有成功。她看到沿江路边有许多摄像头,再三请求调看监控视频。终于,在一处监控中,袁彩妹清晰地看到,身穿米白衬衫的邓健中爬上栏杆,纵身跳进了珠江,而紧随其后,一群西装男陆续赶到,不过无人施救。
  两小时后,邓健中的父亲邓胜玉从佛山禅城赶到现场。30多位亲戚朋友也闻讯赶到,在珠江两岸,他们分成两拨,沿江寻找邓健中。
  邓健中一直音信全无。11月17日上午9时许,邓胜玉接到警方电话,称在广州塔下的江边,打捞出儿子遗体。尸体已高度腐烂,面目难辨,衣物也支离破碎。
  经过DNA验证,邓胜玉不得不接受儿子去世的事实。中年丧子之痛,邓胜玉不时会长吁短叹。
  家属质疑
  “没人追不会跳江”
  今年50岁的邓胜玉,是肇庆封开县农民,家有4亩田地,两子三女,其中三个仍在上学。邓健中是长子,也是家中的顶梁柱,一年前成婚,女儿现在已十个月大。
  邓胜玉一家到佛山打工已好几年。
  新快报记者在禅城区石村的出租屋里见到邓胜玉时,他面容憔悴,说话绵软无力。二十见方不到的屋里,两张木床已占用大半,白天都要开灯。邓健中21岁的妻子刘燕兰抱着女儿坐在床边,手里拿着一部i-Phone。她说,这是丈夫送的礼物,“听说是借钱买的”。五年前,当时从广西去中山打工的刘燕兰与邓健中相识,邓健中虽远在佛山,但每周都会坐两个小时的车去看她。
  一年前,刘燕兰意外怀孕,两人草草领证,邓健中曾承诺今年底,会补给她一个婚礼。话毕,刘燕兰沉默了。事发后,邓胜玉多次到现场查看,他说,儿子当时从酒吧跑到海珠桥底后,还可以一直沿着河堤或者过马路逃跑,“若无人逼迫,是不会选择跳江的”。
  邓胜玉说,儿子自小很少惹事,怎么会平白无故被人追赶?
  “如果没有人打他追他,他怎么会跳江呢?”邓胜玉一直耿耿于怀,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到人民派出所去询问案件的进展。
  警方消息
  目前证据未够立案条件
  死者未被追赶者殴打或胁迫
  有知情人称死者曾被怀疑是窃贼,已被酒吧人员盯上
  针对该起事件,新快报记者昨日从越秀区警方相关人士证实,事发后,警方确实接到了死者家属的报案,并组织警力对事件展开多方调查和取证,包括走访案发时的目击者、涉事酒吧的工作人员、死者的朋友及调取了事发时段的视频监控录像。
  经查,事发前,死者确实因为纠纷而遭到酒吧工作人员的追赶,但是双方之间未发生任何肢体的冲突和接触,在此过程中,死者不知何故跳入珠江,最终不幸溺水身亡。
  警方相关人士称,由于死者坠江前未遭受过酒吧工作人员的任何殴打或是胁迫,因此就目前掌握的证据来说,还不够立案条件,因此“事件可能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多一些,需要通过司法途径加以解决”。对于死者家属反映的情况,警方人士表示,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核实。至于酒吧工作人员究竟因何纠纷追赶死者,还有待进一步的核查,暂时不便说明。
  记者另向知情者了解到,事发当晚以及前一晚,死者都曾与朋友到涉事酒吧消费,但消费额都很低,可待在酒吧的时间却很长。恰巧事发前一天晚上酒吧发生顾客被偷包事件,因此酒吧工作人员怀疑这几名消费行为异常的客人有扒窃嫌疑,于是当死者与朋友第二次来酒吧消费时,酒吧工作人员便暗暗盯上了他们。
  “死者与酒吧工作人员具体因何原因发生冲突,目前还不清楚,‘跳江’和‘丢包’事件之间有无关联也还需要警方调查。”知情者说。
  律师说法
  追赶者涉嫌间接杀人罪
  针对此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认为,追赶者可能涉嫌间接故意杀人罪,死者家属可请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
  周玉忠说,从客观方面来讲,珠江水面宽阔,其离岸堤人行路面有三四米之高,河边长达数公里难有亲水平台可自行上岸,加之水深浪急水温较低,落水者自救难度较大,且事发时值深更半夜,路上行人较少,一旦有人落水,难被他人发现及救助,溺水身亡的危险较大,行为人对此应当知晓。
  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溺水,但间接原因是基于行为人的追赶行为并迫使死者跳入珠江。从法律上看,由于行为人之前的追赶行为致被害人处于危险境地,其应对被害人负救助义务。若行为人亲眼目睹被害人跳入珠江却不实现任何救助行为,放任被害人死亡之结果的发生,其当初的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已经发生变化,因而涉嫌(间接)故意杀人罪。当然,若追赶者认识不足,轻信受害人溺水死亡的后果不会发生,则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周玉忠表示,死者家属对GA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从民事角度上讲,无论追赶者主观故意最终如何认定,追赶者明显存在过错,家属可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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