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度 发表于 2010-11-9 14:18:03

身家1.8亿的公仆说明什么?

   有个叫胡润的英国人每年都捣鼓出一个中国的富豪排行榜。最近几年又推出什么女富豪榜,艺术家榜,作家榜等等。不过说实话,我对韩寒余秋雨一年赚多少版税没啥兴趣,我倒是期待这个英国人弄出一个人民公仆富豪排行榜。您可别小看我们官员的创富能力,江苏省海安县一位工商局的王副局长,身家就达到了1.8亿,但全国的官员如果真刀真枪地亮出家底比拼,我悲观地预测,这位亿万级的副科级公务员,还真就未必能跻身排行榜之列。

   看看这位ZF官员的资产,妻子名下有大型购物中心、农贸市场、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出租的厂房,儿子和儿媳也是好几家公司的法人。王副局长的家庭看起来真是德艺双馨,先生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太太和儿子发挥商业才能为人民币服务。一家两制,珠联璧合。ZF官员响应党的号召带头致富,乍看起来不像是什么坏事。但围观的群众内心总未免有些疑虑,这一家两制真能井水不犯河水?床帏之间真的就能做到公私分明?

   王副局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从来没有做过违法的事。言下之意,就是认为自己的太太和儿子和儿媳都是凭自己本事赚的钱,和自己的行政职务无关。可要我说,一位县工商局副局长积累到1.8亿的身家,不是他错了,就是法错了。我这么说,这位副科级局长一定满肚子委屈,心说自己虽然对商业一窍不通,只能当一个基层公务员,可偏偏恰巧娶了一个有商业头脑的太太。这么高的财商不用也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吧!虽然我老早就立下志愿一生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当时和太太你情我意的时候,她的商业才华还在酝酿当中,总不能因为她后来在商场上才华横溢,我们就得离婚?

   不用问,有这样想法的人民公仆不在少数。所以我才要在百忙之中写篇文章,给咱们的官员普及一下常识,为什么自己太太的商业才华太多,自己就没资格为人民服务。ZF官员手中拥有的权力是公众赋予的,所以叫公权力。但公权力虽然姓公,只要稍加利用,就可以转化成私人利益。为了防止权力的寻租,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规定,官员的直系亲属不可以经商,尤其是不能在自己的辖区和管辖范围经商。可有人问:如果直系亲属恰好是乔布斯,巴菲特,那不可惜了?没错,如果您的家人才华横溢到这种地步,那就请您别为人民服务了,给自己的家人打工就行了。这样的规定是不是有些绝情?甚至,有些不合理。为什么自己的家人有商业才华,就得剥夺一位公民为人民服务的满腔热忱?

为了讲清这个道理,我们先谈点风花雪月的事。国内的大学老师和学生谈恋爱,一般没人会觉得不妥,甚至会传为美谈。但在国外,大学教师绝不可以和自己的学生谈恋爱,这是严格禁止的,因为教师太容易利用自己的特权谋取不正当的感情利益。可有大学教师出来说了,如果我和某位学生谈恋爱完全是出于山楂树般的感情呢?为什么剥夺我们相爱的权利?对不起,因为我们要组织一个调查委员会,弄清楚你们之间的感情到底是不是山楂树,实在太难了。也就是说,这样的制度设计注意成本太高。于是就一刀切地规定,任何大学教师都不可以和学生谈恋爱。如果你们坚持爱情价更高,请辞去教职。

   注意成本,是我们在制定法律和规范的时候,经常要考虑的问题。如果一个法律的注意成本太高,就会形同虚设,无法执行。爱情虽然宝贵,但我们无法在一个相对经济的范围内,制定出一个既能考虑教师情感,又能兼顾公平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和学生的恋爱,就要做出让步和牺牲。相同的道理,如果一位行政官员的亲属闯荡商场,我们也很难区分,这到底是由于他们获得了巴菲特的真传,还是来自行政权利力(或者影响力)的恩荫。于是必须规定,公务人员的亲属原则上不可以经商,除非这位公务员能证明,自己亲属的经商行为,和自己的职务行为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有人说,作为一个现代人,即便家人不去经商,也会面对家庭的理财问题。总不能选择了为人民服务,就意味着自己的财产就得真变成“不动产”吧?还真是,境外许多ZF官员,在自己就任之前,都会把自己的财产信托给别人去打理,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不恰当的联想。瓜田不系鞋,李下不整冠,这是现代的政治伦理。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虽然没有把财产信托,但把自己几百万台币的资产老老实实存到银行吃利息,真就变成了彻头彻尾的“不动产”。

   看起来,真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活不好干。这就对了!让有钱的人不能有权,让有权的人不能赚钱,这正是当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原则。奔着钱去,您下海经商大展宏图。奔着名誉和政治理想,您就得克己复礼,一门心思为人民服务,全家人都得远离一般等价物。权力和金钱,只能各美其美,不能两全其美。只有这样,我们才敢放心地把权力交给ZF,ZF的工作人员,也才配得上“公务员”三个字。
这个道理,海安县那位工商局副局长,您听懂没有?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身家1.8亿的公仆说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