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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减税难道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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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10:59:37|来自:广东东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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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税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当中拟把个税的起征点调整到3000元左右,而在日前举行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座谈会,10位专家发表了意见,其中一位还提供了书面意见。这些专家的意见估计还是挺让普通人气愤的,他们大部分认为关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000元的规定已经超出了合理比例,不宜再提高。也就是说,他们不但不支持继续减税,而且觉得现在的起征点都有点儿高了。

  但咱也先别直接就骂专家们脑子进水、不体恤民生,毕竟人家算是有江湖地位的人,无论是什么话,基本都有数字进行支撑,看上去总是有一定道理。比如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朱青提出,发达国家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居民月平均工资的24%至40%左右,而按照草案的规定,我国的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月工资(约2800元)的100%,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个意思是说,发达国家不收税的工资只占劳动者平均收入的很小一部分,咱这里要是按照平均工资来说,已经等于全部免除了个税。

  这种事儿要是用做论据还是挺丢人。什么叫做发达国家?除了经济发达之外,人家那里的社会结构是枣核型的,最富的与最穷的都是极少数,大多数人都是处于一个相对平均的收入范围之内,在这种状态下谈平均收入有多少额度纳税才是有意义的,对于我们国家多数人根本就到不了平均数,而贫富差距、地域差距过于巨大的地方来说,扯这个有什么用呢?不能说我跟黄光裕平均一下,就得出结论说我也是有钱人吧?他那钱又没在我账号上,是你们这些专家给平均出来的。

  但也有专家不是这么看,虽然论据不同,可对于减税都不看好。比如说这位燕京华侨大学华生提出,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个人所得税是唯一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税种,个税收入不应减少,而应增加。这位专家好的地方是承认收入差距过大,但所谓“个人所得税是唯一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税种”基本就纯属胡扯了。这句话要说成是我们只把个人所得税当做唯一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税种还差不多,因为很多资产性的收入才是有钱人的大头收入,个税对于他们根本是无所谓的,规避起来也是最容易的税种。

  为什么老百姓总是觉得个税过于沉重、需要一再提高起征点?很简单,生活太不容易了,尤其是在目前的高通胀、高房价,以及高间接税的状态之下。说到间接税顺便多说两句,这是我们每次买东西都要缴纳的税,因为包含在商品的价格当中,所以很多人并不知道或者没有意识到每次消费都是在纳税。而这种税的高额榨取,才是我们生活得不容易的主要原因。加上基础物资的定价完全被垄断,也间接推高了物价的上涨。

  而我们的收入当中,基本生活物资的支出占了很大比例,与发达国家相比,免征额度占工资比例的多少,对于其基本生活的影响没有多大。很简单的说,就是人家的起征点怎么低,该吃牛排还吃牛排,咱这里多收税之后,可能就会每个月少买两斤肉。

  所以,这种专家的说法再次让我们领略到了选择性与国际接轨的魅力,而且这次直接接到了发达国家的身上,似乎忘了咱这里的现状,以及其他绝对不能接轨的领域,那些地方没听说有人打算接轨一下,比如说汽油价格虽然高,但人家没有过路费、买路钱这种事儿。而更为重要的是,在大家都觉得应该大规模减税、十二五规划也说要减税之时,这些专家的言论到底提供什么样的理论依据与动向?既定的政策是不是将要出现反复?目前出现的这些迹象让人开始担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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