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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四川泸州通报群体性事件:警方带离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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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11:24:49|来自:广东深圳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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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  今(18)日上午8:30,泸州市人民ZF新闻办公室在南苑宾馆召开了“10·17”事件新闻发布会。泸州市人民ZF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文军,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庞晓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郑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喻继东,市人民ZF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漆林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据悉,10月17日17时20分左右,泸州市110指挥中心发出指令,龙马潭区红星路发生交通拥堵,要求附近交警及时赶赴现场疏堵,泸州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两名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维护时,发现一辆车牌为川E36430的白色大货车违反临时停车规定。两名辅警随即喊话要求该货车驶离,但该货车司机拒不配合,辱骂执勤辅警,双方发生抓扯。其间司机突然不适,并呼叫“车上有药”,辅警上车寻药未果后,当地群众在车内找出药品给司机服下,此后司机不适加重,辅警随即呼叫指挥中心通知120救护车赶赴现场施救,货车司机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在处置、施救过程中,现场逐渐○较多群众,最多时围观群众千余人。部分情绪激动人员袭击前来处置事件的JC,事件中,有7辆警车被推翻,其中5辆警车被点燃,两辆被烧毁。
      初步查明,事件死者名叫甘俊元,男,1954年8月12日出生,汉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镇枣子村十二社村民。
      事件发生后,泸州市委、市ZF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刘国强第一时间赶到市110指挥中心处置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处置,市委副书记曹建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文,副市长、市GA局局长张显([url=]微博[/url])富等市领导分别赶赴110指挥中心和事发现场。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10月18日2时30分左右,死者家属自愿将遗体送往市殡仪馆,此后事态逐渐平息,4时许,围观群众全部疏散,事件得到平稳处置。在对事件依法处置过程中,GA机关现场带离20人,未造成人员死亡。
      目前,泸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已成立联合专案组,对事件展开调查,相关情况将在调查后及时公布,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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