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官方坚称宜黄拆迁合法合规 避谈事件起因
2010年09月21日01:45新京报我要评论(72) 字号:T|T
图为曾经发生拆迁自焚事件的小楼(9月20日摄)。新华社记者周密摄
图为曾经发生拆迁自焚事件的小楼(9月20日摄)。新华社记者周密摄
图为自焚事件发生时伤者身上被烧坏的衣物至今还堆放在屋门口(9月20日摄)。新华社记者 周密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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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发文称“围堵”无助化解矛盾
在舆论的密集关注下,江西抚州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
自焚事件女儿上访被堵女厕所
在“最近三年八起拆迁悲剧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追究”的背景下,这一处理结果让人看到了决心。然而,此前一天发生的“围堵”事件,依旧让人无法释然。9月16日,自焚事件伤者的两个女儿上访,却被当地组织的数十位干部围堵在南昌机场,最后不得不躲进女厕所,用手机向媒体求救。
当女厕充当起公民讨要说法的最后屏障,我们既惊讶于一些地方干部法制观念的淡薄及其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漠视,也不禁感叹当地有关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倘若在“9·10”事件之前,也能如此“给力”防范自焚,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某些领导干部有“土霸王思维”
就在几个月前,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城镇房屋拆迁立项前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国土资源部更是一再发文,严禁各地方ZF直接插手土地开发、拆迁。遗憾的是,中央的三令五申,部委的明确禁令,都没能化作一些地方的执行力、改变某些领导干部的“土霸王思维”。就在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余波未了之际,不签字就停薪停职的“株连式拆迁”又在山东鄄城重出江湖。
《物权法》颁布数年后,许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人领域,却阻挡不了推土机。纵观多起拆迁悲剧,本该保持中立的地方ZF,却一次次在商业拆迁中冲锋陷阵。“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什么物权法”,这些出自地方干部的蛮横言语,不仅把自己摆在群众利益的对立面,也损害着ZF依法治国的权威,加大了基层治理的难度和风险。
决不能把民众当对手
从“野蛮拆迁”到“暴力反抗”,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导火索。对地方ZF而言,要完成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使命,必须能够正确处理和应对这一矛盾冲突。
在处理拆迁纠纷时决不能把民众当对手,把维稳大局“地方化”乃至“个人化”,并以此排斥司法救济、干预媒体监督。 |